2006年9月25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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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金钱锈蚀的灵魂能走多远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李蕾俊

  本报讯 软件开发人员在为交警部门开发机动车驾驶员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中,有意在计算机系统上开发并安装了可以修改理论考试成绩的程序,并利用该程序为参加考试人员修改理论考试的成绩。这样的事去年发生在金华。日前,该软件开发人员被金华市金东区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
  贵州人陈某擅长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开发,28岁就已是金华一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2005年,该公司接到一个软件开发业务,为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计算机系统开发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在开发过程中,陈某擅自在考试中心的计算机系统上开发并安装了可以修改驾驶员理论考试成绩的软件程序。
  此后,陈某便利用自己掌握的这个软件系统,做起了非法交易。通过某驾驶学校教员的介绍,陈某为周某等15名参加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试的学员修改了成绩,并从中牟利。
  与此同时,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王某在得知陈某有这样的程序后,便要求陈某把该程序复制给她。2005年11月,陈某将以上修改驾驶员理论考试成绩的软件程序复制给王某,并教会其如何操作。这以后,王某通过洪某及东阳、浦江等地驾校教员的介绍,利用该复制程序对吴某等33名参加机动车理论考试的学员的成绩进行修改,以牟取非法利益。
  案发后,陈某和王某分别退出赃款1.08万元和2.1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陈、王两人违反国家规定,对驾驶员考试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修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果严重,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二人案发后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查清案件,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法院予以从轻处罚。陈某和王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